莱阳市2016年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 招商动态 |2016-06-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7〕2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等文件法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坚持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努力为每个适龄少年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顺利完成招生工作。
二、组织管理及招生原则
全市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一)坚持“就近、划片、免试”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区域划片就近入学,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测试方式录取新生。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生政策及区域划分等有关招生入学的信息,市教体局和全市各中小学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和服务。
(三)坚持“区域均衡、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科学合理划分招生区域,调节各学校招生数量,严格控制班额,积极推进小班化教育。
三、招生学校及招生范围
2016年城区初中招生学校为实验中学、实验二中、府前中学、文峰学校、城厢中心初级中学和古柳中心初级中学,招生范围为城厢街道办事处和古柳街道办事处辖区,具体片区划分如下:
实验中学:富山路以北,龙门路以南,蚬河南路以西,富水南路以东。
实验二中:共建路—马山路—旌阳路—旌旗路—清水北路一线以东,龙门路以北。
府前中学:龙门路以北,马山路以南,五龙北路以东,旌阳路—旌旗路—清水北路一线以西;马山路以北,共建路以西,军民路以东。
文峰学校:蚬河路以东,富山路以北,龙门路以南。
城厢中心初级中学:军民路—马山路—五龙北路—龙门西路—富水南路—富山路一线以西。
古柳中心初级中学:古柳街道办事处辖区。
另外,根据学校招生能力和小区规模,参照历史沿革,今年,富霖居居民子女和郝格庄村民子女到实验中学报名,山水华庭居民子女到文峰学校报名。今后,将根据城区新建初中和小区情况,适时调整各学校招生范围。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证明材料
全市城区初中统一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00。报名地点为城区片内各初中。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加盖原小学公章的《学籍证明》,同时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有固定住房的,需提供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房产证和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查询证明(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7日)。
2.有住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法定第一监护人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7日)。
3.无房产,但有城区初中学区内户口的和城区小学学籍的,需提供有法定第一监护人姓名的户口簿,户籍变更时间截止为2016年7月17日;集体户口的,除需提供户籍证明外,还需提供学生的出生证明。
4.外来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有固定住房的,同上述1、2条。
5.外来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无固定住房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另外,学生父(母)在城区初中学区内办厂或经商,截止2016年7月17日已满1年及以上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证明;学生父(母)在城区初中学区内务工,截止2016年7月17日已满1年及以上的,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承认的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6.报名时提交的证明材料要带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查询证明原件和其他材料复印件学校存档备查)。
7.军人子女入学根据《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符合市政府人才引进和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的,根据各学校招生情况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报名时,需与学校签署承诺书,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持假证件的,核实后,将取消该学生的学区就读资格,待全市招生结束后,调配到其他初中学校就读。在报名时间内,未到片区初中报名的,该初中在已满额的情况下,有权拒收。
五、录取顺序
2016年城区初中招生按照以下顺序先后录取:
1.有学区内户口和住房的;
2.有学区内住房的;
3.无学区内住房,有学区内户口和我市城区小学学籍的;
4.外来务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无学区内住房和户口,有我市城区小学学籍的;
5.外来务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无学区内住房和户口,无我市城区小学学籍的。
六、招生工作日程
1.5月份,城区各初中上报招生计划,城区各小学进行摸底调查。
2.6月份,城区各初中制定招生方案。方案要充分考虑到招生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和社会矛盾,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详细具体的操作办法。
3.6月-7月中旬,招生政策宣传。通过家长会、发放宣传材料、《今日莱阳》、网站等多种形式,对今年的城区初中招生政策进行宣传。
4.7月14日,城区各小学打印《学籍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并发放到学生手中。
非城区小学的学生家长,已在城区购房的,须于7月14日前,携带相关购房证明到学生就读小学所属初中审验。审验合格后,所属初中要于7月14日开具《学籍证明》,由校长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并发放到学生手中。非城区各初中务必于7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非城区初中已开具学籍证明的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经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基教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基教科邮箱lyedujjk@163.com。
5.7月18日,符合上述录取顺序1-3的学生家长持证明材料到城区片内初中报名。每名学生只能到一处初中报名,报名后,《学籍证明》由报名学校留存。
6.7月19日,符合录取顺序4的学生家长持证明材料,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到城区初中报名。每名学生只能到一处初中报名,报名后,《学籍证明》由报名学校留存。若该初中报名已满额,可到全市其他初中咨询报名。
7.城区各初中要在7月20日上午9:00前,将报名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