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商务-新动态】省政府出台意见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 招商动态 |2016-12-28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6〕4号文件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推动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由低端向高端发展;
二是坚持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提升招商引资质量水平,支持外资企业落地生根、转型升级;
三是加强自主创新和品牌培育,推动加工贸易企业由单纯的贴牌生产向委托设计、自有品牌方式发展,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
四是延长产业链,促进加工贸易与服务贸易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
五是培育一批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部分培育建设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优化区域布局,提出依托中西部地区现有各类经济园区、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机电产品出口基地、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等,选择具有区位和产业、资源等综合优势的加工贸易集中发展区域,认定培育一批省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提升中西部地区承接转移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形成布局合理、产业层次提升、比较优势明显、区域特点鲜明的加工贸易发展新格局。
第三部分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增强发展动力,提出建立加工贸易新型管理体系,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建立健全商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逐步实现以企业为单元监管,探索实施企业自核单耗的管理方法。
第四部分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优化发展环境,主要从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用地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